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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

  

《驻马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六是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是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是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习强调指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2年1月,省政府新修订公布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住建部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组织对全国297个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并进行排名通报■■◆,其中把是否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作为评估内容进行评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在城市生活垃圾前期分类投放、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有一定的基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六是对废旧家具、废旧电器等大件垃圾,管理责任主体应当提供堆积场所,并设置标志★★、围挡等设施。

  一是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居(村)民委员会负责;

  《驻马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4年9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细化了部门职责。对垃圾分类推进中的主要部门,比如:住建、生态环境■■■◆■★、商务、供销合作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重要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和细化★◆;

  五是公园◆★■★■、广场◆★■、旅游景点、公共文化设施、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一)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办法》采取不分章节、简化内容的布局,对职责★◆★◆◆、规划、建设、投放责任区■★★■■★、投放管理者责任★■◆◆■■、运输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上位法已经明确的不再重复◆◆★★;

  四是铁路、公路★◆、城市道路、隧道、地下通道以及河道、湖泊等水域◆■★★★,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办法》共二十七条,主要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分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投放管理责任主体的责任、分类投放及要求、收集运输、再生资源回收、危险废物处理等内容。

  (三)强化了任务完成措施。考虑到下步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除明确职责外,还明确了宣传引导★◆■■■◆、激励措施■★■★、监督考评、执法监管、行业指导等保障性内容。

  一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办法》第四条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及职责◆■,还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商务部门、供销部门的重要职责作了明确★■★,还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事务、教育、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邮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办公建筑、商场■■★■、各类市场、住宿■★◆■、餐饮等营业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是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按要求投放的行为予以劝阻;

  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办法》第三条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经费按原有政策执行★■◆◆★■。另外★★◆■,还对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是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